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论教育》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通知

2024-10-25 

关于加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论教育》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重点研究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问题,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从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出发,经过通盘考虑、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

全校师生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推动全会精神在学校落地生根。要深入学习领会全会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特别要准确把握全会关于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部署,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学习、同习近平同志《论教育》的学习宣传工作贯通组织、联动落实,把学习宣传与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增强实现教育强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根据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全省教育系统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通知》《关于全省教育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通知》《关于做好习近平同志〈论教育〉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形势与政策”课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切实将全校师生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全会确立的目标任务上来,用学习成果指导教育改革发展实践,用实践收获检验学习成效,加速推进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就学校落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抓实学习培训

1.领导干部示范学。充分发挥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示范带动作用,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论教育》专题文集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通过举办处级干部专题学习研讨班、二级单位党组织系统学习和专题研讨等方式,原原本本研读,全面深入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核心要义。

2.支部集体研讨学。各基层党支部要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学习交流,持续抓好教职工学习,推进学习宣传工作持续走深走实。运用好《〈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辅导读本》《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论教育》等辅导材料和“学习强国”平台。

3.重点人员培训学。组织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以及承担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任务的有关专业课教师参加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开展的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集中培训,先学一步,打造过硬宣讲队伍。

二、抓好宣讲宣传

1.全面开展宣讲。学校将组建由书记校长、专家学者、思政课“标兵”“能手”、青年骨干教师、辅导员、大学生党员等组成的宣讲团,面向全校开展菜单式、巡回式宣讲,确保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师生。同时,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要带头开展宣讲,群团组织负责人要针对群团成员特点开展宣讲,让会议精神在全校上下深入人心、落地见效。

2.广泛深入宣传。发挥宣传阵地作用,充分利用本单位网站、展板、电子屏、新媒体等平台载体,开设专题专栏,全方位宣传、多角度报道、深层次解读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宣传展示本单位的务实举措和经验做法,营造浓厚氛围。

3.开展典型引导。各单位对深入开展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论教育》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和进展成效要及时进行总结提炼并报送党委宣传部。

三、深化学以致用

1.开展调查研究。围绕学习宣传全会精神,结合制约本单位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梳理确定一批调研课题,面向基层党员干部群众开展调研,以更强的现实针对性推动学习宣传入脑入心。

2.凝聚发展合力。坚持以实绩检验学习宣传工作实效,围绕本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和重点改革任务,强化党建引领,坚持不懈转作风,立足岗位当先锋,凝聚推动高质量发展强大合力,推动年度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四、严要求见成效

1.精心组织。各单位党组织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对照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总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创新载体形式,拓展学习宣传广度深度。

2.严守纪律。严明政治纪律,严格按照党中央精神全面准确开展宣传宣讲。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对宣传文化阵地的管理,重点抓好互联网管理,防范各种“低级红”“高级黑”。

3.注重实效。要把学习宣传全会精神与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相结合,与本单位实际相结合,强化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切实把学习宣传成果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效。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结合本单位实际自行与宣讲团成员联系,至少开展1场宣讲,做好宣讲的宣传报道和资料整理汇总,并于12月31日前将宣讲相关资料报党委宣传部。宣讲团成员要将宣讲内容及ppt提前报党委宣传部审核备案。

联系人:张磊  3566236

邮箱:xcb@bjwlxy.edu.cn


附件:宣讲团成员名单及宣讲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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