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按照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关于推荐2023年全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的通知》要求,在全校范围内推荐选报2023年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标准
(一)学雷锋活动示范点主要从各二级单位中推荐产生,基本条件为:
1.二级单位高度重视、领导坚强有力;
2.学雷锋活动常抓不懈、扎实深入、取得显著成效;
3.业务工作成绩突出、影响较大;
4.有良好整体形象,在本行业本地区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二)岗位学雷锋标兵主要从立足本职岗位、践行雷锋精神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中推荐产生。基本条件为: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宣传文化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理想信念坚定,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主动践行雷锋精神,爱岗敬业、积极进取,脚踏实地、乐于奉献,立足本职、建功立业,取得显著成绩、作出重要贡献。
3.具有良好群众基础和社会美誉度。
推荐工作要在着力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础上,重点向在推进乡村振兴、推动高质量发展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基层一线单位和工作人员倾斜。不包括志愿服务、社会公益等团体及个人。
二、推荐程序
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推荐工作,要组织师生广泛参与,认真听取师生意见建议,严格落实推荐程序。
三、工作要求
各二级单位要严格按照推荐要求,结合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严肃评选纪律,认真审核把关,确保推荐对象事迹真实感人,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学校将择优推荐学雷锋活动示范点1个或岗位学雷锋标兵1名。
请各单位于2023年11月15日(周三)18时前将推荐表(见附件)报至宣传部, 电子版发邮箱xcb@bjwlxy.edu.cn
联系人:张磊 3566236
附件:
1.学雷锋活动示范点推荐表
2.岗位学雷锋标兵推荐表
党委宣传部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