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有关语言文字工作省级督查评估专家人选的通知

2022-11-27 


各有关单位:

按照陕西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安排,近期将对各地、各省属师范类院校有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评估,现就推荐专家人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思想道德素质高,自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熟悉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范标准。

(二)业务精湛,熟悉语言文字相关工作业务,掌握必要的检查指导、评估验收、质量监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术。

(三)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学品端正、学风良好,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合作精神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身体健康,能够保证承担语言文字相关工作必需的时间,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二、推荐名额

我校可推荐1名专家。

三、工作要求

有意申报的教师请提交300字以内的语言文字工作业绩,同时填写专家人选推荐汇总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审核后,于111818:00前报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办公室(立心楼211)。

联系人:李建鹏

联系电话:0917-3566215

邮箱:jwcsjjxk@163.com

附件:专家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人事处

20221117

附件【专家推荐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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