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22〕37号)和《关于公布2021年校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认定结果的通知》(宝文理院教字〔2022〕26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陕西省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申报和2021年校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阶段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2年陕西省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申报
(一)申报范围
2022年陕西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从2021年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优秀教师和优秀教学团队中遴选,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由学院限额组织申报,各学院限报1项。
(二)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申报条件
1.课程已纳入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2.课程准确把握“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
3.课程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学科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将思政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4.课程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5.课程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入选示范课程相应团队自动认定为课程思政教学团队,教学团队不需单独申报。
6.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能够准确把握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
7.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评教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8.普通本科课程要坚持以本为本,聚焦专业特点和育人要求,适应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推动专业教育与思政教育紧密融合。
(三)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条件
1.中心聚焦课程思政教学实践和理论研究,发展定位准确,育人理念先进,工作规划清晰,任务职责明确,运行机制完备,建设特色鲜明。
2.中心负责人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对如何结合本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有深刻理解,具有丰富的课程思政建设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中心人员配备科学合理,具有相应的课程思政建设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基础。
3.中心积极探索创新课程思政建设方法路径,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和高质量的研究成果,能够有效指导和有力推进学校、院系、教师不同层面的课程思政建设,并在校内外形成示范辐射效应。
4.中心支持指导不同学科专业、不同类型课程,立足专业特色和课程育人特点开展课程思政建设,建成一批课程思政优质资源,建有宣传展示数字化平台,并开展推广共享。
5.中心开展经常性的课程思政建设教师交流、观摩和培训活动,汇聚专业课和思政课教师合力,积极推动教师课程思政建设能力整体提高。
6.中心探索建立课程思政建设质量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推动学校将课程思政建设成效纳入院系、教师的绩效考核内容,不断提高教师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
7.中心在政策、经费和条件等方面保障有力,具有开展课程思政教学设计、分享、展示、培训、研讨等活动的良好基础和支撑能力。
二、2021年校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阶段检查工作
(一)检查对象
2021年认定的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优秀教师和优秀教学团队。
(二)检查内容
1.课程立项以来开展的工作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2.课程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
3.课程发挥的教学效益和示范辐射作用;
4.课程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三、报送要求
(一)2022年陕西省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申报材料
1.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团队申报汇总表;
2.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团队申报书;
3.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书。
申报材料见附件1。课程所属学院审核申报材料,签署审核意见后统一报教务处。材料中需要申报单位党委和学校党委盖章暂由二级学院党委代办,主管负责同志和主管校领导签字暂由二级学院院长代办,经学校评选推荐后由教务处统一办理党委盖章和主管校领导签字等事宜。纸质材料A4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佐证材料附于申报书后统一装订),一式1份。
(二)2021年校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阶段检查工作材料
1.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阶段检查情况汇总表;
2.课程思政示范项目阶段检查表。
阶段检查材料见附件2。项目组整理课程建设和研究成果,填写相关表格及支撑材料,课程所属学院审核课程阶段检查材料,签署审核意见后统一报教务处。纸质材料A4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佐证材料附于检查表后统一装订),一式1份。
以上材料请以学院为单位,于2022年12月1日前交至教务处教学科(立心楼211室),电子版发至邮箱jxk3566212@163.com。
联系人:张育人 电话:3566212
附件:1.申报材料
2.阶段检查材料
教务处
2022年11月16